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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山东新建住宅“绿色化”,购房合同和“两书”纳入指标

2022-05-02 16:52:33 点击 评论

“双碳”背景下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之一。近日,省住建、发改、工信、财政等六部门印发《山东省“十四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》,目标是到2025年,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实现持续、高质量发展。其中,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%;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%以上,济南、青岛、烟台达到50%以上。

根据规划,“十四五”期间,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集约发展方面,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、设计、建设,其中,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,全部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,超高层建筑全部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。适时将绿色住宅标识等级、绿色性能、全装修质量等相关要求纳入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,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。

前不久,济南一商业综合体光伏发电项目成功运营,未来这样的清洁化建筑用能项目将会更多。山东鼓励在新建的交通枢纽、会展中心、文体场馆、中央商务区、工业园区、学校等,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(BIPV)项目建设,推动城镇既有公共建筑、工业厂房及屋顶面积较大的农村建筑等加装光伏系统,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,山东继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规划、建设条件明确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,建立涵盖设计方案联合审查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、竣工联合验收的闭环监管机制。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,其他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%,并逐步提高比例要求。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、楼梯板、楼板,积极推广竖向构件,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优先采用装配式建设。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,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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